傳播途徑
未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其精液、陰道分泌物、血液或母乳均帶有愛滋病病毒。因此,愛滋病病毒可以由以下途徑傳播:
性接觸
香港的愛滋病病毒感染個案當中,超過七成經由性接觸傳染。
愛滋病病毒可經性接觸,包括陰道性交、口交或肛交,而傳播。
如同時患有性病,性器官上有損口或血液,就會增加傳染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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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接觸
透過共用針具注射毒品或使用沾染病毒的針筒咀及器具或輸入帶有病毒的血液、血液製品。
愛滋病病毒不會經由日常生活接觸傳播
唾液
汗
共用座廁
蚊子
一起用餐
握手
擁抱
接吻
眼淚
測不到=傳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