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露後預防藥物(PEP)

什麼是「暴露後預防用藥」?

「暴露後預防用藥」是指在可能因高風險行為而接觸到愛滋病病毒後服食抗愛滋病病毒藥物以預防感染。

何時使用及如何使用「暴露後預防用藥」?

「暴露後預防用藥」必須在接觸病毒72小時內開始使用。愈早開始並依從指示完成整個療程,預防愛滋病病毒感染的效果就愈理想。研究結果顯示,如在接觸病毒後超過72小時才開始服用「暴露後預防用藥」,預防感染的成效將會很低甚至無效。

使用者必須連續28日定時服用「暴露後預防用藥」。雖然貫徹用藥對成功預防感染愛滋病病毒有關鍵作用,但不能保證百分百有效。

在服用預防藥物期間,使用者必須繼續採取其他預防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措施,例如:與性伴侶使用安全套和避免共用針筒等注射用品。

「暴露後預防用藥」對哪類人士有效?

一般情況下,預防用藥只適用於:

  • 在接觸愛滋病病毒之後的72小時內;
  • 使用者本身並未受愛滋病病毒感染;
  • 身體黏膜包括:眼睛、口腔、陰道及直腸與可能具有傳染性的體液直接接觸,例如精液、陰道分泌物、血液或血漿;
  • 皮膚上的傷口與可能具有傳染性的體液直接接觸;
  • 所接觸的體液來源是已知的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或愛滋病病毒感染狀況不明人士。
  • 重要提示:並不是所有類型的接觸後均需要服用「暴露後預防用藥」。醫護人員會根據個別情況作出評估並決定是否需要處方「暴露後預防用藥」。
從哪裡可取得預防藥物?

在一般情況下,公營醫院的急症室及一些私家醫生診所或醫院都備有抗愛滋病病毒藥物以用作「暴露後預防用藥」。

在懷疑暴露於愛滋病病毒後,應儘快求診並由醫生進行初步評估和決定是否需要服用「暴露後預防用藥」。如醫生決定採用預防藥物,繼續跟進至為重要。衞生署預防治療診所會為已經開始服用預防藥物人士提供跟進。醫院管理局亦為其轄下因醫護工作接觸到愛滋病病毒的職員提供跟進。

接受「暴露後預防用藥」前要接受什麼評估?

處方「暴露後預防用藥」前,醫生會先評估以下的各項因素:

  • 求診者與病毒來源的接觸形式及時間;
  • 求診者的愛滋病病毒感染狀況;
  • 涉及的體液和感染來源是否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如果是已知感染者,是否正在服用抗愛滋病病毒藥物及其最近愛滋病病毒載量;
  • 任何其他額外風險因素。
「暴露後預防用藥」有沒有副作用?

副作用因人而異,有些人會有出現噁心、頭痛或腸道蠕動增加等症狀,但有些人是沒有出現副作用的。「暴露後預防用藥」亦有機會與患者正在服用的其他藥物產生相互作用,因此,你必須通知醫生(無論是處方「暴露後預防用藥」或治理其他疾病的醫生)所有你正在服用的藥物,以避免出現藥物的相互作用。

採用「暴露後預防用藥」後有哪些支援與跟進服務?
  • 「暴露後預防用藥」的療程為期28天,使用者須根據個別情況於指定診所接受跟進和對藥物耐受性及依循性進行評估。如有需要,醫生可能在覆診其間對藥物處方作出調整;
  • 在接觸病源後的12週進行愛滋病病毒測試;
  • 於覆診時為使用者提供輔導及減少風險行為的方法;
  • 為減低進一步傳播愛滋病病毒的風險,使用者應貫徹遵從以下措施直至確定並未受到愛滋病病毒感染:
  • 使用安全套,預防經性行為傳播病毒
  • 避免懷孕及餵哺母乳
  • 避免共用注射器具
  • 不可捐贈血液、血漿、身體器官及組織、或精液

*「暴露後預防用藥」只適用於緊急情況,對於持續具有暴露於愛滋病病毒風險的人士,請與醫護人員商討其他更適當的預防方法 *